◇◇新语丝(www.xys.org)(xys.dxiong.com)(xys.dropin.org)(xys-reader.org)◇◇   诅咒罪恶,不如伸张正义   作者:xxoo   《新语丝》网友和光同尘在2008年1月24日发表《从杨玉圣的出丑略谈国内 法学教育的种种荒谬》一文,我很敬佩作者诅咒罪恶的伟大精神,也很羡慕作者 耀眼的学历背景。由于文章是作者有感而发,自然感情方面的成分多一些,所以对 某些问题的看法就有点显得过了头。我没有上过法学院,现在却从事法律职业, 算是个半路出家的新人,也来谈点看法。   关于法律职业考试和中国的法律界,批评有许多,但是我始终觉得,评价应 当客观,应当尊重中国国情和改革开放前后国家的历史。国外发达国家的法律传 统和法律文化发展的历史,已经持续了好几百年才有今天的成就。我国的法律职 业人员的法律业务水平整体上来看和发达家相比,自然会有不尽如人意的地方。 如果横向比较一下,结论当然是中国这也不行那也落后,差距是巨大的。我们的 法律职业素养和对法律的信仰是需要一代又一代人去修炼的。一个国家要想产生 一个有世界声誉的法律精英,除了个人的勤奋与聪明之外,需要与外国的交流、 学习和融合,需要时间,需要青出于蓝而胜于蓝的智慧。但纵向对比一下,很快 就会发现,这些年国家司法制度改革和法律教育是有巨大成就的。   我国现阶段司法考试的报名条件并不是像和光同尘描述的那样,凡是没有学 士学位的,一律不准报名参加。事实上,国家司法考试的报名条件只是要求有国 家承认学历本科毕业证(有些边远地区只要专科毕业证),并不要求有学位证, 对专业条件没有限制。目前来说规定这种门槛有其现实的考虑。中国是一个发展 极不平衡的国家,一方面需要统一抬高门槛,另一方面也要考虑到许多地方文化 发展水平落后的状况。如果我没有理解错误的话,和光同尘好像对党校\电大毕 业生参加考试是不认可的。其实这是一种典型的血统出身论。关于这话题在国内 法律论坛上不断被挑起,争论不休,再闹下去都索然无味了。律师是个由经验、 人际关系和机遇堆积而成就的职业。科班出身的瞧不起非科班出身的,这种毛病 怎么老是改不了呢?虽然司法考试目前来说有许多弊端,但是这个考试的各项制 度正在逐步完善,就好像计算机操作系统是从Dos1.0一步一步发展到windows一 样,这是一个循序渐进的历程。   不可否认,许多学校开办法学专业有明显的营利性倾向。我也赞同本科要取 消法律学科的提议。毕竟法律的生命是来自于经验而不是来自于逻辑。此外,我 还有点小小的私心。因为我刚涉足律师职业,如果本科取消法律学科,自然会在 一定时间内减少法律专业人才的供应量,对于目前竞争残酷的法律市场来说,无 疑是个好消息。我始终觉得,无论是作为法学家亦或是律师,不管社会如何评价, 不一定非得把自己当成是社会精英,而应当首先把自己当成是一个普通人,是一 个平凡的服务工作者。无论是否拥有最聪明的脑袋,都有学习法律并从事法律职 业的权利——只要他具备相应的资格。问题是,培养一个法律职业人员到底要花 多少钱呢?中国又有多少个家庭能够负担得起呢?专业的法律服务又该按什么标 准来评价和收费呢?律师又应当为哪些人服务呢?我对于学习法律在经济上的投 入算是非常少的了。考大学那年,父亲与人合伙经营失败,家庭经济状况非常差, 我选择了一个重点师范大学的专业,因为它的收费在全国是最低的。我的专业是 政治教育(就是培养中学政治教师的),法律只在学校修了个专科,这样使我获 得了本科毕业证,有资格参加司法考试。至于学习,更多的是看培训教材和做习 题,与人交流讨论问题则是通过在网络上结交的朋友(QQ群、法律论坛之类), 听的讲课则是用Bt之类的软件从网上下载的那些培训学校的老师讲课的录音(当 然这侵犯到了知识产权)。就这样,考了3次使我获得国内的法律职业资格。我 觉得那些培训班里的老师讲课水平非常高,思路也很清晰。我很遗憾自己没有机 会坐在一个像样的法学院里接受所谓的“正规教育”。如果是上正规的法学院, 我是无法承受那么沉重的费用的。所以,我很庆幸现在的制度条件下,使我能够 有机会从事曾经非常向往的职业。   现在国内的法律市场竞争很激烈,但是在中国多数老百姓的眼中,专业律师 的法律服务仍然是昂贵的。社会生活是丰富多彩的,法律服务应当是多样化的, 法律人才自然也应当是多层次的。有人为富家豪门服务,也需要有人为平头百姓 服务。就好像吃饭,有人去五星级酒店,也有人去大排挡,还有人吃小饭馆、路 边摊。我们不能要求所有人都选择高级饭店用餐,也同样不能指望所有人在遇到 法律麻烦时都去选择精英律师。目前在国内,做公司上市或者并购之类的业务当 然赚钱,对律师的要求自然要高。但是,纠纷和风险也会发生在普通人身上。他 们同样需要法律服务。而且他们遇到的通常都是些小额债务纠纷或是婚姻继承方 面的麻烦,一些聪明的当事人自己查查法条也能轻松搞定,去请一个一小时收几 百甚至数千元的律师不太现实。西安有个叫孙武胜的,小学文化,在建筑工地上 做工,老板不给钱,于是开始在西北政法学院门口的书店自学法律,打赢了官司 拿到了工钱;之后专门替民工用诉讼的手段讨要工钱,央视实话实说还请他做过 节目。他说他一个案只收50-300元,就这样的话,一个月也能收入两三千元,比 打工强多了。试问在国内又有多少职业律师愿意以这么低的收费替民工打官司维 权呢?如果增加法律职业教育和培训的成本,可能会提高法律人才的质量,也必 然会增加法律服务的收费。这样一来,穷人更加打不起官司。我了解到许多像孙 武胜这样的民间法律工作者。我并不因为自己比人家多一纸学位或者文凭而认为 我的血统要比他们高贵,我同样敬佩和尊重他们。要想使中国百姓享受到更加优 质和公平价格的法律服务,唯一的办法是规范市场,尽可能的放宽市场准入条件, 允许充分的竞争。   我不知道作者为什么会认为“律师界、学术界老死不相往来,几乎已成为惯 例”。我们事务所是北京一个中等规模的所(目前大约60名执业律师)。我们从 去年开始与正式Lexisnexis(律商联盟)合作,共享资源信息。北京律协组织各 类日常培训中,讲课和交流的经常有许多法律学术界的教授。我们事务所也派员 参加与我们主要业务领域密切相关的重要学术交流会议。出于经费的考虑,我们 一般只派一个代表,开完会后会由这个同事再到所里总结交流。这种交流会议参 会费非常贵(至少对于我这样一个实习律师来说)。我手头上有部分参加这类研 讨会的通讯录,上面清楚的反映出参会的除了企业法律专员、高校该领域的法律 教师之外,还有许多律师和企业法律专员也派人参加了。比如将于2008年8月1日 实施的反垄断法,我们就整理了一整套资料,内容涉及参与立法的专家成员名单、 立法的背景、争议焦点、操作细则等,我们也与相关的专家保持了良好的通讯。 现在越来越多的律师事务所都认识到一部新法律实施可能带来的商业机会,通过 学术界迅速了解自己从业领域的最新进展能够使律师获得在业务技能上领先于同 行的优势。   当然,实务界与理论界缺少良好的沟通的现象是客观存在的,但我不认为有 和光同尘描述的那样严重。还有,法学院的毕业生做什么?接受法律教育究竟是 否意味着今后就要从实狭义的法律职业呢?贺卫方先生早回答过了。欧洲大陆大 学的法律学系往往培养出多样化的人才。例如像列夫·托尔斯泰和卡夫卡那样的 小说家,像舒曼那样的作曲家,像马克思以及韦伯那样的思想大师,像列宁那样 的职业革命家,他们的大学都是在法律系度过的。   批评谁都会。发现真正的问题,实事求是的看待对待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 解决办法,才是人们期望看到的。 (XYS20080126) ◇◇新语丝(www.xys.org)(xys.dxiong.com)(xys.dropin.org)(xys-reader.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