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语丝(www.xys.org)(xys.dxiong.com)(xys.dropin.org)(xys-reader.org)◇◇ 飘忽不定的杨玉圣,能不能讲究些“规范”?——兼评中国政法大学引进的人才(一)   作者:一声吼   本文主要想通过杨玉圣同志近来在沈木珠名誉权一案中的表现,分析杨玉圣 同志的行为是否合乎“规范”的问题。关于南京财经大学法学院院长沈木珠等诉 杨玉圣等一案的具体情况,在杨玉圣同志主持的学术批评网上罗列有比较详细的 材料,有兴趣的自可前去观看。他在该案中的一系列表现,我认为与他作为一个 讲究规范的教授的身份很不相符。   1、针对该案,杨玉圣同志先后撰写了七篇“就沈木珠教授夫妇案答客问”, 连篇累牍地发表在学术批评网和法大学术网上,还自己转贴到沧海云帆论坛上。 其所谓“答客问”,有的说是“趁某友人问话之机会,就沈案答问如下”(第1 篇),有的说是“不少朋友看了后,觉得不过瘾,希望我再说的详细一点儿,遂 有下列《答客问》(之二)”(第2篇),有的说是“借答友人问之机会,就有 关问题再作一些补充性说明”(第3篇),有的说是“ 以下是围绕该案与友人的 答问实录”(第4篇),有的说是“我将和友人在问答中探讨”(第5篇),有的 说是“事实究竟是怎样的呢?且听本回分解”(第6篇),还有的说是“事后, 我与友人加以对话。以下是对话的要点,也可以看作是该案的法庭实录”(第7 篇)。看来,要弄清楚哪些是真实的“答客问”,哪些是虚拟的“答客问”—— 自问自答,还真是一件难事。   2、杨玉圣同志的系列“答客问”的内容,除了陈述一些事实、为自己及李 世洞教授辩解之外,还有不少充满主观臆断的猜测和讽刺挖苦原告之处。仅以第 1篇“答客问”为例,就有如下内容:“我觉得很奇怪,也很纳闷:为什么我作 为当事人尚未收到诉状、而南京的记者却急不可待地要采访呢?如果不是神通广 大的沈院长已摆平了的话,《现代快报》为何火急火撩呢?”“为了满足沈院长 的虚荣之心,该律师函也在第一时间上网。”“一审结果,若不出预料,最大的 可能是以沈教授夫妇赢了官司而告终。”“在中国,众所周知,打官司就是“打 关系”。沈院长乃南京地面上的一方诸侯,她要是摆不平有关方面的话,估计她 是不会轻易去法庭的。”“如果说一审结果将为鼓楼区法院的法官水平蒙羞的话, 那么我希望并且相信南京中院将为挽回南京法院和法官的水平而努力。”这些话 出自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的一个(历史学?规范学?法学?)教授之口,我觉得 很失身份,很不合乎“规范”。尤其是在自己把持的网站上,在法院刚受理案件 之时,就公然表明对南京司法机关的怀疑和对中国法治的不信任,这不是一个法 学院的教授(不管是什么教授)所应该做的事情,对于比较相信他的中国政法大 学的学生来说,影响很坏。   3、杨玉圣同志利用自己主持学术批评网和法大学术网的机会,除了把两年 前的有关文章及回应等信函都在学术批评网上重新发布一遍、挂在首页之外,还 亲自上阵,把他的那些“答客问”全都罗列在学术批评网和法大学术网的首页, 基本上把学术批评网的前四个栏目、法大学术网的“学报同仁新论”栏目变成了 对沈木珠及张仲春进行大批判的场地。不但如此,杨玉圣同志还亲自把部分“答 客问”张贴到沧海云帆论坛,进一步扩大自己的影响。反观沈木珠夫妇,却没有 类似的地盘可以辩解、回应,其处境之不利显而易见。杨玉圣同志的行为,合乎 一个讲究“规范”的教授的身份吗?   4、杨玉圣同志的“答客问”系列,第1篇至第6篇似乎是首发于学术批评网, 后转于法大学术网,第7篇似乎首发在法大学术网,但是在其转贴于沧海云帆论 坛的帖子中,却注明来自“法大学术网(www.acriticism.com)发布 2007年12 月14日”(见http://bbs.canghai.org/thread-138373-1-1.html),让人搞不 清究竟是首发在学术批评网还是首发在法大学术网。在“答客问”系列中,各种 嘲笑、讽刺、挖苦原告的地方暂且不说。单是对两位原告的称呼,在“答客问” 中就变来变去。例如,一会儿说“沈木珠院长”,一会儿说“沈院长”,一会儿 又说“某院长”。对于张仲春,一会儿说他与沈木珠是“精通法学的法学院教授 夫妇”,一会儿说他是沈的“夫君”,甚至在第7篇中借“客”之口(恐怕只有 杨玉圣同志自己知道该“客”究竟是真是假,是否说过这样明显带有侮辱性质的 话)说“我也觉得张教授像黑道上的,流里流气,自以为是,简直是三无人员— —无知、无耻、无赖!”这是一个以搞学术批评自命的人该有的做法吗?   5、在第7篇“答客问”中,有这样一段问答:“问:确实是蛮有意思:旁听 席上几乎是清一色的大学生,同时有来自三个大学的四个法学教授当面鼓、对面 锣地对垒,能不精彩才怪呢!”“答:就像孙新强教授所说的,虽然是法学界的 同行,但以这样的身份、在法庭这样的场合见面,还是令人遗憾的。”在这里, 杨玉圣同志似乎默认了自己的“法学教授”身份。这与他一贯标榜自己是“蹲史 坑的”做法很不相符。是疏忽大意,还是有意为之?这恐怕牵扯到杨玉圣同志被 中国政法大学作为人才引进以后所产生的身份难题。杨玉圣同志在被引进的时候, 似乎是以美国史研究专家的身份,但评教授的时候,似乎主要是靠学术批评及学 术规范方面的研究成果,后来又担任与美国法律有关的什么研究中心的主任,然 后又调入法学院讲授外国法制史,在他的有关言论中往往以自己是“蹲史坑”的 自居,最近又自称仅懂得一些物业法的内容。这样变来变去的,不知道有什么 “规范”可言?其实,中国政法大学引进的杨玉圣,究竟是哪个方面的“人才”, 看看他在被引进后发表的文章就知道了。   6、顺便提及一个意外的发现:“开展学术批评 反对学术不端 维护学术尊 严——关于沈履伟剽窃案的公开信”,既以“杨玉圣”之名发表在《社会科学论 坛》2005年第9期,又以“贺卫方; 李国英; 杨玉圣; 王逸舟; 邓正来”之名发 表在《科学中国人》2005年第11期,不知道这算是什么行为? (XYS20071216) ◇◇新语丝(www.xys.org)(xys.dxiong.com)(xys.dropin.org)(xys-reader.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