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语丝(www.xys.org)(xys.dxiong.com)(xys.3322.org)(xys.xlogit.com)◇◇   最高人民法院应珍惜这次历史机会   作者:俺是耕田的   近来方舟子分别被两个丑陋人物起诉并败诉,引起国人一片哗然。在下认为, 这两起一审加二审案件,无疑于法院挥刀自宫,对国家20多年来辛辛苦苦建立起 来的一些司法权威损害甚大,令人感叹在其他国家于20世纪就确立实行的一些言 论自由与名誉权冲突的基本解决原则在21世纪的中国还是不能贯穿于司法实践中。 这一方面指示我国法治建设仍有相当长的道路要走,另一方面也极大地助长了流 氓恶势力的嚣张,打击了人们对于司法公正的信心。这显然是尚有社会良知的绝 大多数中国人所不愿看到的。   作为社会公正的最后一道法律防线,司法公正一直是国人之理想。但是这两 起案件的判决,以及武汉和西安两地两级法院的法官们在判决书中所表现出的低 劣的法学素质和科学及人文素养,几乎令人感到司法公正在短期内在我国还只能 是一个幻想。幸好现在司法系统还有一次自救机会。方舟子已经按照民事诉讼法 的规定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申诉(针对西安法院判决的申诉尚未见到)。希望最 高人民法院能够珍惜这次司法系统翻身自救的历史机会,认真辨明是非,给出公 正判决,在增加社会公众对于司法公正信心的同时,也表明一下最高人民法院法 官的水平确实与武汉和西安两地两级法院的法官不一样。无论怎样理解,流氓恶 势力都不会影响到最高人民法院的判决吧。在摈弃了干扰因素之后,最终的判决 如何,就真能显示最高人民法院法官们的法理基础、法律逻辑、科学及人文素养 等真才实学了。   为节省最高人民法院法官的时间,以下列出几篇参考文献,供法官们在案件 审理中和写判决书时参考:   1.沈宗灵:《法理学》,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   2.侯健:《舆论监督和名誉权问题研究》,北京大学出版社,2002;   3.侯健:“言论自由及其限度”,《北大法律评论》,第3卷第2辑,法律 出版社,2001。网上可见:http://www.gongfa.net/Show.aspx?ID=604;   4.魏永征:“言论自由和名誉权的冲突和平衡”,《新闻传播论坛》,第6 辑,2001。网上可见:中国检察日报正义网: http://review.jcrb.com.cn/ournews/asp/readNews.asp?id=69107、   http://review.jcrb.com.cn/ournews/asp/readNews.asp?id=69108。   最后提醒最高人民法院两句:一是千万要珍惜这次树立司法权威的历史机会, 案件不宜拖得太久;二是除了上面的参考文献之外,还要深入学习胡总书记提出 的“八荣八耻”,其中包括“以服务人民为荣,以背离人民为耻;以崇尚科学为 荣,以愚昧无知为耻;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 (XYS20070513) ◇◇新语丝(www.xys.org)(xys.dxiong.com)(xys.3322.org)(xys.xlogi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