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语丝(www.xys.org)(xys.dxiong.com)(xys.3322.org)(xys.xlogit.com)◇◇ “年逾九十”又如何? 无心 肖方之讼的一审落槌后,网络上千层浪起。连日来,《新语丝》上支持、同 情方先生的文章目不暇接,有的言辞犀利令人拍案叫绝,有的调侃幽默让人忍俊 不禁。很自然的,里面也有拖泥带水、迂气十足的字句,《我看“肖传国名誉案” 的判决之二》中那句“裘老已年逾九十,这些话讲了就算了,不必深究”即为一 例。 国人讲究“尊老爱幼”,无心也很赞成。老幼两个人群中,老者,已经打拼 了大半辈子,多半对社会有所贡献,幼者,乃国家与人类的未来和希望。对于他 们,理所当然要给予尊重和爱护。“年逾九十”,可谓稀有,更应格外尊重。 然而,所谓尊重,应该体现在充分肯定他们的业绩,对他们热情而有礼貌, 周到细致地安排他们的衣食住行。千万不要把“尊重”等同于“一切顺着他来”。 要知道,老年人也是人,也会有不当甚至违法的言行,这个时候,批评、抵制和 处罚都是必不可少的。 在一些家庭纠纷中,仅因为有了一把年纪就得到同情和支持的事并不鲜见。 一家省电视台有个叫《寻情记》的栏目,播出过该栏目记者参与调解的一场家庭 矛盾:儿媳妇打工挣钱、操持家务、照料老小还算称职,而公公却不喜欢儿媳妇 的性格,唆使儿子离婚。当儿媳妇为此对老头不敬时,老头觉得受了欺负。令人 惊愕的是,主持人和记者竟然不问因果、不谈责任大小,和老头坐一条板凳。他 们不讲公公的不是,只逼着儿媳妇认错。在这里,年纪大小成了判断是非的唯一 依据,真是荒谬得出奇。 中国有“为尊者讳”,那是害怕权势,而“为老者讳”则是害怕被指为“不 孝”或是“没教养”。当然了,不论是害怕什么,最终还是怕损害自己的利益。 问题是,“讳”来“讳”去,注重“讳”的人不一定得到了他们所希望的结果, 倒是“讳”出了“权势就是道理”和“年纪大就有理”的盛行。如果“年纪大就 有理”真是社会公理,刑法就应该有诸如“年龄大于x岁时犯x罪可以赦免”的条 文,而事实上没有,可见只有“道理面前人人平等”得到了公认。不论是社会还 是家里,不论是大事还是小事,只要纵容老者倚仗自己的一把年纪而不讲道理, 肯定会出问题,尽管后果不尽相同。可叹的是,就算明白这点,在公平合理和一 己私利之间,我们仍然常常要作出艰难的选择。 那么,我们就一点都不能容忍老人(这里指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人)说的错 话、干的错事了吗?也不是。但这个容忍是有条件的,即与这些错话错事有关的 人都承认这是一种容忍,都不从中受益。具体到裘老院士在法庭上发表的高见, 除非华中科技大学、肖传国、挺肖的传媒、审案的法院等整个原告一方都不谈论、 不刊登,视其为从未发生,否则,我们不能原谅“年逾九十”的裘老院士。 (XYS20060813) ◇◇新语丝(www.xys.org)(xys.dxiong.com)(xys.3322.org)(xys.xlogi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