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语丝(www.xys.org)(xys.dxiong.com)(xys.3322.org)(xys.xlogit.com)◇◇ 网人评论武汉江汉区法院对肖传国诉方舟子案的判决 这个判决书整个就是莫名其妙 这个法官好象完全没明白双方在争辩什么东西。而且一些关键问题,比方说肖的 简历问题,只字不提就直接得出结论说肖没有把摘要当论文拔高自己。这个法官 还真是好当啊。 有个问题不是很明白:为什么不要求肖出示NYU的雇佣证明呢?这应该是肖很容 易拿到而方不容易拿到的东西,举证的责任反而成了方的了。 (eng) 有异议说成是无异议,干脆法官蒙着眼说,方已经认错了算了。 法官干脆蒙上眼睛判算了。 (bluesea ) 当办冤假错案成为她职业的一部分时,她根本不需要感想 当职业成为了没道德的职业,她就没有有无职业道德的问题。 当中国的法官都以关系为准,罔顾事实办案时,这些作法都成了他们不成文的 职业道德的一部分,她这么办案倒是真的遵守职业道德呢! (Kurt) 那么能否告地方法院枉法徇私呢? 这样不就走到高院了吗? 俺是比较欣赏秋菊打官司的尽头的。这法官有点欺人太甚,哪怕搞些巧舌如簧, 倒也令人佩服。可这法官靠的就是个无耻,实在令人发指。 俺个人认为,一定要走到最后。 结果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让他们的表演能被更多更广泛的注意!别看他们一副 得意忘形的样子,其实他们外强中干得很,他们是非常害怕走出武汉的! 这个事件绝对不小,事实上,多少靠吹NB起家的,以及准备吹牛起步的,都在看 着这场官司,舟子如果败了,就会给这些流氓无限的勇气和力量,使得他们在欺 骗国家和人民的道路上越走越辉煌。所以,要有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的勇力, 更何况他们只是一群得意狐狸的猖獗! (noboru) 那个法官等人上网么?他们若看到肖传国在网上的流氓本性和嚣张言行,不知有 何感想。但有一点肯定的是,读了方舟子提供的证据,肖传国已被钉在耻辱柱上。 我个人鄙夷并唾弃这个肖传国。 (易如) 一定要把这个官司打到底!!!!!!!!!!!!! 我以前几乎没来过这里. 还是在国内读研究生的时候, 听说了这个网站. 我看了 看, 不错. 实验室一个2老板告诉我有人在批判这个网站, 说是乱咬人(现在想想, 国内弄虚作假太多, 作假的人不恨不怕方才怪. 方舟子实在树敌太多了). 后来 忙着出国就再没来过. 今天在八阕看到官司的新闻, 我想来支持一下方---- 是 国内普遍腐败的大形势决定了我们需要一个外在的监督. 说实话, 我也不排除哪 一天方舟子会被人买通, 不肯说实话, 耽就算这样也提高他们作假的成本, 比没 有好. 现在国内的形势是你不作假就很难在生物届混--难以和那作假的竞争. 病入膏肓, 方舟子你能打得下去几个? 烂吧烂吧, 我躲着还不行啊我是UD 生物系的学生, 不是枪手. 我们知道谁有理, 还有不知道的, 难道要这个判决混淆视听颠倒黑白? (唐僧) 关于“把文章摘要也当论文给列进去了” 方舟子原文是: 在肖传国的简历中,类似这样拔高自己的地方还有。例如,他在简历中 洋洋洒洒列了自1982年以来发表的26篇英文论文。仔细一看,他竟是把参加 学术会议的文章摘要也都当成论文给列进去了。 --------- 只要方舟子把这“26篇英文论文”列出来,不就可以看得清楚是否列文章摘要? 为什么要纠缠于“原告在美国国家医学图书馆上搜索到原告已发表的论文15篇”? 法院认为“国际期刊应当是在国际上公开发行的期刊,包括中国在国际上公开发 行的期刊,而不是国外期刊。”,那么我在地方小报上发表的豆腐块也算是在国 际期刊上公开发行了,真是让我雀跃。 (松鼠) 现在人人都知道肖把国内的文章都充数之后只有15篇 还申请院士,只能让人发笑罢了。 (eng) 中国不对外限制的期刊就是国际期刊?法官不能无耻到这种地步! (爱国者2000) 方大哥,您好! 非常佩服您的正直与勇气,欣赏您清晰理性的文字,一直关注着新语丝。 今天看到肖传国在一审胜诉,让您赔偿3万。希望您能在二审胜诉。 虽然3万不是大数目,但这明显是颠倒黑白。我知道这个小打击并不会影响 到您,但是请多加小心,中国黑暗的绝对不只是司法界。如果我是您,我会把家 人都搬到美国,入美国籍。国籍只是个名义上的事,不必拘泥于中国国籍,这样 专制政权下的公民权,不要也罢。但是它可以保护您和家人,这是最重要的。 (Along) 湖北的法庭也许没错, 因为其法官水平不够. 从此案例看来: 法官要判决的是'国际名誉权案件', 无案例做参照. 建议此类案例应当有专业人员构成的陪审团(或顾问团)的参与. 从长远打算, 国家应设立专门知识/名誉产权法庭, 来处理高科技争端. 来避免 这类地方法庭难以处理的尴尬. 提高国家形象. 对处理学术腐败, 净化学术环境, 大有好处. 如能实现, 此案的意义就大善了. 另外, 建议北大也到武汉去起诉丘成栋, 以此案为案例, 定胜无疑! 邱满屯的老鼠药, 老中医绝食, (豆腐脑) 在湖北上诉也很悬 吕法官判案估计不太在乎证据,这种人往往在乎上级领导的意思. (Daniu) 最好的办法是点对点地惩罚,想个办法, 所有跟贴·加跟贴·新语丝读书论坛 让武汉法院、武汉地方和肖所在的学校为此负出名誉代价和实际损失。如果这种 损失落实不到肖和有关司法人员个人头上,就应该让体制内决策人物察觉到这种 损失,转而对其施压。 靠呼吁是没有用的。不过是不是存在简单可信的具体办法,俺也不知道。 (Amsel) 应该写一份“昏教授正传” 将昏教授的网上行状一一记录 种种牛比,多重身份,教授语录 在网上传播,让圈里圈外的人都知道这位中国学术界还有这么一位好侠人物。 当然,一定要把昏教授和肖教授区分开,要不那天又收到武汉的传票了。 (Kurt) 能否将肖告上法庭? 以海外及国内学术界的名义告他,比如说,弄虚作假,编造资历,病历,DATA, 骗取国家科研基金。让他彻底完蛋。 (anti) 他什么的! 大早上起来发现这个脑子里有S的GP法官。 能不能想办法造成什么国际影响?呼吁中国司法公正什么的。 (PoohHunny2) 当初俺就说过, 这案子在江汉区审, 肖小子肯定不会输, 如何? 不信的主儿可以去查查俺的原铁子! 大秦国毕竟还是大秦国, 那里的所谓"法官" 肯定还是偏向大秦国的, 哈哈...... (注笔名册) 这法官人才呀: “国际期刊应当是在国际上公开发行的期刊,包括中国在国际上公开发行的期刊, 而不是国外期刊。被告方是民关于国际期刊系国外期刊的说法错误。” 这是俺发现本判决中很好地运用逻辑判断的一句话,虽然是唯一的一次。而且非 常正确,非常清晰。 俺觉得很多人的履历从今天可以开始重写了。 比如俺知道的一位兄弟, 原来总 给“八小时以外”“婚姻与生活”写“女人一夜可以有几次高潮”这样的稿件, 属于小方一样的科普。现在可以称自己是著名国际文化期刊撰稿人了。 这是一个很重要的判例。可以上升为吕氏理论。 其他的方面, 俺觉得吕法官还要加强逻辑学习。 比如。“(四)关于对“肖氏反射弧”的评论问题 ” 问题的核心显然不是是不是有这种“肖氏反射弧”理论。 而是这种理论有没有 得到学术界的认可。“原告的“肖氏反射弧”理论是客观存在的。”算是那门子 结论呢?就好像俺刚提出的“吕氏理论”一样。俺提出了,就算有了客观存在。 俺还要期待法学界的认可。 对不对? (响马) (XYS20060731) ◇◇新语丝(www.xys.org)(xys.dxiong.com)(xys.3322.org)(xys.xlogi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