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语丝(www.xys.org)(xys.dxiong.com)(xys.3322.org)(xys.xlogit.com)◇◇   评肖传国泼妇骂街风格的公开信   作者:外行看热闹   造假如果得逞,名利双收,并且获得的名利的又为更进一步造更大的假、更 大的名利双收奠定了基础。打假则坏了无数人的“好事”。于是怒从心头起、进 而破口大骂,张牙舞爪,“誓不罢休”。肖氏公开信就是一个好例子。   关于“无业游民”   肖传国十多年前就回国拥抱了“铁饭碗”,知恩图报,殊不知脑筋也停留在 “国营事业单位”时代,思维是“铁饭碗”思维。早些年代在征婚广告中例有 “国营事业单位”一条,响当当的条件,征婚成功率陡涨。肖氏当然不懂自由职 业者或自由撰稿人“freelance”这一行。殊不知国外的作家、艺术家、记者--- 其中不乏精英---都是肖氏所称的“无业游民”。早年的比尔.盖茨、当今的杰克. 罗琳(《哈利.波特》)都是“无业游民”。   关于“publication”与“article”   报纸、综合杂志上的文章称为“article”,而非学术论文。单独一篇论文 称为“research paper”简称“paper”,一位学者发表的全部论文和专著统称 “publication”。连这个都搞不清楚还当高级知识份子?将中文期刊的名称 “翻译”成汉语拼音,使其看起象外国期刊,以蒙骗外行、蒙骗法庭,这种造假 太笨拙,还有向法庭提供伪证之嫌。“面朝黄土背朝天”被肖氏改成“面朝血肉 背朝天”再加上一句粗口,听起来就象杀猪匠,白衣天使顿时变成了白衣恶魔。   关于肖氏“财力”   打官司靠证据不是靠钱多。如果肖氏花了大把大把的银子来确保打赢官司, 可以想象钱花在什么地方了。肖氏能不能公开自己的收入来源及财产,该不会有 “巨额财产而无法说明正当来源”这种情况吧。   关于名誉权官司   造假者鸣冤叫屈,动不动就打名誉官司,实质上玩的是三教九流的老套路: 企图通过打官司来“证明”自己没有造假,这些人产生了一条基本的逻辑错乱: 打官司的前提是你的东西是真的,别人说的是假的,进而才谈得上要求赔偿名誉 损失;而不是通过打官司、要求赔偿名誉损失来“证明”自己的东西是真的。肖 传国称方先生的证据来自网上,因而“不可靠、不准确”,因而构成诽谤,自己 才掌握有“内部真实材料”,如果材料果真是肖氏不知情的情况下公布的,那么 肖氏就告错了对象,应该告发布那些材料的网站,而那些材料恰好不是新语丝发 布的。   1988年最高法院就贯彻《民法通则》发布司法解释,关于侵害名誉权行为, 也列举有“捏造事实”的特征。把陈述事实之虚假直接作为诽谤的法定构成要件, 也就是以法律规定只有谎言才能构成诽谤。“只有谎言才构成诽谤” 正当的新 闻批评虽然会使被批评人受到社会的谴责,似乎他的名誉受到了伤害,但这种批 评和谴责是真实的,是与他的不良表现相符合的,所以不是什么诽谤。(1)   按国际诽谤法有关原则,真实(truth)、特许权(privilege)和公正评论 (fair comment或译成“正当评证”)三项全面抗辩理由被称为在诽谤案中保护 新闻传播的“三大保障”。公正评论,又称“诚实评论”,系指公众对于社会的 公共事务,对于一切进入公共领域的事物,包括文化艺术作品、科学成果以及形 形色色的消费品等,应有自由评论的权利。(1)   在大陆已发生新闻侵权案中,有些科学、文艺方面的争议本应按照学术研讨 辩论的规则进行,却发展为名誉权诉讼,在一定程度上同新闻侵权法没有引入 “公正评论”的规范有关。如常州天龙保健营养品有限公司为有机锗的评论诉 《新民晚报》案、“灭鼠大王”丘满囤为“神奇诱鼠剂”诉五专家案、长沙环达 科技有限公司为“保险王”诉《电子报》案、天津市天磁公司等五单位为“矿泉 水壶”诉消费者韩成刚案等,评论的内容本来都是科学问题,按照“公正评论” 的规则,批评即使有错也不应涉讼。事实证明恰恰是原告方在科学上站不住,才 要钻法律的空子来反对科学、维护一己之私利。而评论者明明无过,却要为打官 司耗费大量的精力物力,这是很不合理的。(1)   只有以虚假事实指责他人,才会给他人造成不公正的、贬低性的评价,这才 是诽谤。肖氏公开信充斥着大量的对方先生本人及家人的人身攻击,用语下流、 粗俗。建议方先生考虑对肖传国提起名誉权侵害诉讼。   以上说的是钻司法空子,造假者的另一法宝就是玩地方保护主义。纵观国内 打假的历史,较早的一次打假是地处成都的《电子报》揭露一种名为“保险王” 的家电保护装置(据说通过将家中电源的火线和地线短路来保护家电)。该装置 的生产厂家长沙环达科技有限公司起诉《电子报》,由长沙地方法庭审理,结果 《电子报》败诉,而后发表告全国科学家和科技工作者公开信。可以说这是一起 愚昧的司法制度为保护当地各方面的利益而对科学和真理的审判。   四川省已故海灯法师弟子诉海灯名誉受损害案(2),在海灯法师家乡江油 地方法院开庭,结果可想而知。后来案子上述至四川省高院,终审判决维持原判 侵权成立、被告赔礼道歉等项,但撤销原判被告赔偿损失4000元人民币一项。勇 于说真话的《四川日报》的记者敬永祥败诉,断然拒绝执行法院的执行通知。 2000年11月敬永祥在北京被授予第二届“反伪科学突出贡献奖”。   用中超足球来打个比喻,打主场比赛与打客场有天壤之别,且不说裁判是否 收了红包。方先生面临的就是一个“客场”,笔者对有关法庭的公正性深感怀疑。 参考文献: (1)http://www.oursee.com/html/weiyongzheng/2005_12_30_23_27_449.html (2)http://dailynews.sina.com.cn/s/186447.html (XYS20060629) ◇◇新语丝(www.xys.org)(xys.dxiong.com)(xys.3322.org)(xys.xlogi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