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语丝(www.xys.org)(xys.dxiong.com)(xys.3322.org)(xys.freedns.us)◇◇ 既有资格,干脆译成“怕拉多”算了 MMC 这几年弄翻译的,很多人不是行中人,对译的东西不熟悉,翻译出点错,也 很难免。可是,人家发现你错了,你的强辞夺理倒是令人难以理解。 刘华杰把柏拉图的国家篇译成共和国,还自称自己是有资格的。有什么资格? 就因为是个副教授?就因为自称读过这本书?那我还是教这课的教授呢,资格比 你还多,明天我干脆把柏拉图译成怕拉多得了,因为我喜欢,我认为对,因为我 认为我有资格,因为我教过学生学这本书……这叫什么逻辑? 其实,你随便去问一个学过外国哲学、或者外国政治学说史的大二学生,也 知道这样译是不对的。 《也评北大的“门修斯”》一文对刘氏的批评,所据材料和分析是对的。这 里从史料方面再补充一点:共和,指混和政体。亚里士多德把政体分成六种之后, 曾设想用混合政体来克服政体循环的倾向。(他是否说过这叫共和,还得再考订) 希腊人波里比乌斯访问罗马后,写过40卷的《通史》,其中第6卷对设立了保民 官和《十二铜表法》后的罗马共和制十分赞赏,认为它的政府形式的奥秘就在于 混和了多种政体,从而保持了一种平衡,比如,执政官类似于王政中的王,元老 院之类属于贵族政体之制度,保民官、选举制度等则属于民主制的因素,等等。 波里比乌斯认为,这就是亚里士多德所谓的混合政体。 亚里士多德划分政体的标准是两条,一条是掌握统治权力的人数——一人掌 权谓之君主制,少数人掌权谓之贵族制,多数人掌权谓之民主制;另一条是掌权 者是否为公益服务——由此又可把三类政体各分成正常与不正常两种。相比之前, 柏拉图也使用过类似尺度,在《国家篇》把政体划为五种。晚年所作的《法律篇》 则说过君主制、民主制代表了两种极端,而好的政体最好能把两种原则混合起来。 (在《政治家篇》中曾提出过,在有法律统治情况下,君主制最优、贵族制次之、 民主制最差;但是如果没有法律统治,则民主制最好、贵族制次之,君主制最差) 所以,我们也许可以说,柏拉图在亚里士多德之前对于什么是现实中相对较好的 政体的问题有回答,并且讨论过混和政体问题,也许对亚里士多德也有影响。可 是,柏拉图还没有说过共和、共和国。这个概念,以及用混和政体来解释共和, 那是波里比乌斯之后的事了。 所以,译“柏拉图的共和国”实在是差劲;为这乱译而胡乱辩解,那是差得 没谱。 (XYS20031016) ◇◇新语丝(www.xys.org)(xys.dxiong.com)(xys.3322.org)(xys.freedns.u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