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语丝(www.xys.org)(xinyusi.us)(groups.google.com/group/xinyusi)◇◇ 日本参议院议员浜田聪在国会向日本法务省提出的关于王志安的质询书   质询第十三号   有关受到台湾政府内政部处分的个人居留和归化的询问书   本询问书根据国会法第七十四条提交。   令和六年二月一日   浜田 聪   有关受到台湾政府内政部处分的个人居留和归化的询问书   台湾内政部移民署宣布,对中国籍王志安根据台湾大陆地区人民来台从事观 光活动许可辨法第十六条的规定,撤销了他的入境许可,并禁止了他在台湾进行 为期五年的观光活动的决定。王志安作为在海外居住的中国大陆人,向移民署申 请了一年以上的观光出入国证明,凭此证明入境台湾。在台湾,中国大陆的个人 入境时,只能从事与获准目的相符的活动。王志安被指控违反相关规定,因为他 在获准访问台湾进行观光的期间受邀参加节目并发表言论。此外,他在发言中嘲 笑残疾人,竟模仿身体障碍者的举止以取悦观众,对此明显的残疾人歧视,在台 湾引起了悲愤之声。   随后,王志生在X(旧Twitter)上发表言论,表示尽管接受了台湾内政部的 限制,如果不能再入境台湾,他将接受,但他打算改变为日本国籍。他甚至挑衅 台湾,表示如果他成为日本国民,台湾是否会犹豫让他入境。这一表态引起了广 泛争议。之后,神户市议员上畠宽弘也批评了王志安先生。台湾的国家通讯社中 央通讯社以及自由时报、民间全民电子公司等媒体都报道了这一批评。一些声音 要求日本政府不要让王志安入籍。对于此事,我请求日本政府督促法务省、外务 省和警察厅等机构收集和了解相关信息。   鉴于上述,提出以下问题:   一、虽然日本与台湾没有正式的国交,但实际交流由外务省职员赴任的公益 法人日本台湾交流协会负责。目前,日本台湾交流协会与台湾日本关系协会之间 签署了关于有效管理领域信息交换与合作的备忘录。请问法务省是否了解并掌握 该备忘录的存在和内容?为确保顺利履行备忘录,法务省是否已经进行了必要的 协助?如果有,过去是否一直在进行这种必要的协助?日本政府将如何应对未来 的备忘录履行?   二、王志安在台湾被取消居留许可,禁止五年内以观光目的入境,然而根据 台湾媒体报道,他目前持有日本在留资格。这种情况不仅限于台湾,在其他国家 也可能发生。在了解到外国人在其他国家违反法律或规定导致入境许可被取消的 情况时,日本政府是否会谨慎判断在日本的居在留许可或归化?请问政府对此有 何看法?此外,政府是否认为有必要拒绝对社会造成负面影响的外国人的在留许 可或归化?   三、虽然日本与台湾没有正式国交,但台湾是日本的重要合作伙伴,拥有符 合国家条件,并且两国国民之间往来频繁。在出入国管理和归化等领域,日本台 湾交流协会与台湾内政部等机构通过公益法人日本台湾交流协会和台湾日本关系 协会之间的窗口进行协作,强化合作。政府对此有何看法?   四、从法律角度来看,是否可以剥夺已经归化的个人的日本国籍,即使与本 人意愿相反?如果不可能,是否认为应该慎重考虑外国人的归化?政府对此有何 看法?   五、对于获得特别永久居留许可、永久居留许可以及其他居留许可的外国人 犯罪的情况,政府是否认为应该取消其许可,不论其具体居留资格为何?目前的 制度中,特别永久居留许可和永久居留许可在哪些情况下会被取消?过去是否有 特别永久居留许可和永久居留许可被取消的案例?请政府回答以上问题。   鉴于答辩书的制作可能给官员带来负担,根据国会法第七十五条第二款的规 定,我不反对推迟答辩并在转交后的二十一天内进行回答。 (XYS20240207) ◇◇新语丝(www.xys.org)(xinyusi.us)(groups.google.com/group/xinyusi)◇◇